鲁广电字〔2019〕33号
各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,山东广播电视台、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、山东影视传媒集团:
近日,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下发了《关于做好2019年度<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>和<电视剧制作许可证(甲种)>换证工作的通知》(广电办发〔2019〕20号),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。
各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、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,切实履行管理职责,立即将通知下发相关制作机构,按要求如实申报。2019年度换证工作报告、申请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(甲种)》机构的审核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请于2月20日前报省局宣传管理处。
山东省广播电视局
2019年2月2日
(联系电话:0531-85036496、82950373)
转自:山东省广播电视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