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中共中央宣传部委托,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编制并审查了《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》,并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推荐性行业标准(标准编号为GY/T 321-2019),于2019年1月15日起实施。
《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》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。
上述标准和规范下载地址:
1、中共中央宣传部“学习强国”网站(http://xuexi.cn)及其APP;
2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首页(http://www.nrta.gov.cn)“工作动态”栏目;
3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APP及微信公众号。
转自:山东省广播电视局